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依法治招”等有关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办学层次、学校性质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学校性质:公办。
第三章
学校领导、校址、代码
第六条学校领导:党委书记:马蜂,校长:刘前信
第七条学校